医养结合机构须具备什么配置?
在机构设置方面,《指南》规定,医养结合机构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进行备案,并在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同时,提供餐饮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方面,《指南》要求,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类型,相应地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要注意,在设施设备配备方面适用:《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 2935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 35796)、《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在服务人员资质方面,《指南》指出,医养结合机构的医护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对执业资质和条件的要求;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应当经相关培训合格后上岗;因服务需要聘请的康复治疗师、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餐饮工作人员应当持有A类健康证。
在环境方面,《指南》表示,医养结合机构的建筑应当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要求,并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室内空气、环境噪声、采光水平方面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相应场所应注意合理配置标识图案;医疗机构房屋面积、老年人居室配置的设施设备、用具安全及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相应的基本规范。
医养结合机构须提供哪些服务?
医养结合机构应提供基本服务。《指南》要求,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洗涤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等要求的基本服务。
医养结合机构应提供医疗服务。《指南》规定,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根据个体健康需求,为老年人进行定期巡诊、老年人常见病及多发病诊疗、急诊救护服务、危重症转诊服务、安宁疗护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等服务。
医养结合机构应提供中医药服务。《指南》指出,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医技术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个性化起居养生、膳食调养、情志调养、传统体育运动等进行健康干预,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并和现代康复技术相融合。
医养结合机构应提供护理服务。《指南》显示,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的护理服务应当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执行,同时须注意,应当遵循查对制度,符合标准预防的安全原则,部分服务还应当符合消毒隔离、无菌技术的原则,遵医嘱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
医养结合机构应提供康复服务。《指南》指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康复服务主要包括: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物理治疗包括但不限于运动治疗、物理因子治疗等康复人员需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为老年人提供物理治疗康复服务;作业治疗包括但不限于:自助具适配、助行器使用、轮椅选择与使用、矫形器制作与使用等,康复人员需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为老年人提供作业治疗康复服务。
医养结合机构应提供辅助服务。《指南》表明,辅助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观察老年人日常生活情况变化、协助或指导老年人使用辅助器具、化验标本的收集送检、陪同老年人就医并协助老年人完成医疗护理辅助工作等。
医养结合机构应提供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指南》指出,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情志调节等,应当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医护人员或经过心理学相关培训的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承担。
医养结合机构应提供失智老年人服务。《指南》要求,对于有失智老年人入住的机构,应当为失智老年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其中主要包括:通过色彩、声音、光线、主题装饰区分各功能区域;房间入口通过用老年人熟悉的物品作为具体标识;以老年人喜爱或熟悉的色彩、声音、主题装饰等做道路指引;服务场所应当配置门禁系统或电子定位设备等智能化设施设备、电子监控、防走失手环等设备;遮蔽会给失智老年人带来危险的出入口,窗和大片玻璃应当有防撞提示或遮挡物;对失智老年人自带的食品、药品、物品进行监管,隔离危险物品如尖锐用品、有毒物品、洗涤用品、易燃易爆物品、电器等。
医养结合机构还应符合其他要求。《指南》规定,医养结合机构内医护人员的行为规范应符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等相关要求,同时注意,应当注重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与权利;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与风险防范制度,对安全隐患进行防范;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满足医养服务相关衔接要求和机构内感染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