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医养结合机构急需具备“医”“养”“康”专业技能的人才,老年照护师将成为医养结合机构人才队伍的重要力量。为此,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助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并在北京、沈阳两地开展面向具有医疗护理、养老照护知识技能的老年照护师培训,130名学员获得《老年照护师》证书。同时,多省市积极开展医养结合机构人才培训,其中山东最为突出。2019年还将制定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并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扩招康复、护理、养老、家政等专业,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
2019年5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机构”的定义,即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在国家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进程中,人才队伍建设一直是制约医养结合快速发展的短板。医养结合机构普遍存在着专业人才匮乏、人才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医疗、护理、康复、社工等人员数量不足且流动率高,人才专业化、系统化培训标准不统一,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大力培植医养结合机构人才,提升人才保障水平,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平稳运行,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刻不容缓。
医养结合机构人才是指在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医养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医养结合机构人才急需具备“医”“养”,甚至是“康”(康复)专业技能。当前,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医养结合机构人才职业目录,但从相关医养结合机构设置标准对人员的要求中可以看出,医生(中西医)、护士、护理员、康复师、社会工作者、营养师、药师、技师是紧缺人才。
自中国老年医学学会于2018年11月1日颁布《老年照护师规范》(T/CGSS 001—2018)团体标准,“老年照护师”的定义首次明确,即“经过老年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了解老年人特点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老年医疗照护知识,掌握老年照护技能,经考试或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老年照护人员”。
当前,北京、沈阳两地已开展老年照护师培训。首期全国《老年照护师》培训班由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和解放军总医院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联合成立的“老年医学培训中心”举办开展,为期3个月,最终有31名学员经过笔试、现场演示等考核流程顺利结业。2019年4月20日,全国第二期《老年照护师》培训班在沈阳开办,99名学员通过考核顺利结业,获得《老年照护师》证书,成为沈阳市首批持证上岗的专业老年照护师。作为一个新兴“职业”,急需培养更多的老年照护师,充实医养结合机构人才队伍。
此外,医养结合管理师、健康管理师、医养护理专业人才、医养结合专员等专业型人才不断涌现。其中,山东作为全国唯一的医养结合示范省,在4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推进会暨医养结合工作现场会”中提出,2019年,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医养健康相关职业培训工作,定向培养1500名健康管理师,培训2万名医养照护员,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培训考核等一体化、全链条的人才管理机制。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本专科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1]
从中央到地方,在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过程中,基本上每一个医养结合政策文件都会提到注重人才培养,鼓励人才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同时,为保障医养结合机构人才建设,保证医养服务质量,各人才专项文件纷纷出台,助力人才短板。
其中执业医师、护士、护理员、社会工作者、中医药人才政策助力突出,一方面多举措加强人才培养与发展,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逐步缩小供需差距,保障人才权益;另一方面加强人才监管,保证医养结合机构人才供给质量,提升医养服务核心竞争力。例如,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在2011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是中央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门文件,第一次系统提出要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紧接着,中央组织部等19部委和群团组织在2012年4月发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提出“到2020年,我国一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0万人、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万人”。
2018年,我国专业社会工作者突破100万,是里程牌式的发展,为医养结合事业贡献专业力量。2014年11月《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布,明确了多点执业医生的资格条件、管理及组织实施的问题,“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为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16年12月发布的《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有条件的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同时,“鼓励和支持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社会资本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
表1 中央层面关于医养结合机构人才的专项规定
从表1可以看出,国家大力支持医养结合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随着人们康养需求的个性化、高品质发展,国家政策也在朝着多部门参与、精细化方向发展。2019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中提到,2019年11月底前要完成《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加强医生队伍管理的办法》文件的制定,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人才的政策支持与权益保障。
2019年4月16日,国新办举行发展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吹风会,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介绍,截止目前为止,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将近4000家医养结合机构。[2]5月24日,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2019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王海东再次指出,目前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2500多家,多数养老机构通过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的方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目前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的共有25000多对,医养结合蓬勃发展。[3]
蓬勃的医养结合服务急需强大的人才资源支撑。整体来讲,医养结合机构医生、护士、护理人员、康复人才、社会工作者最为紧缺,人员流动性大。在学校培养方面,2018年,技工类院校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引导支持技工院校开设相关的养老护理服务专业,目前全国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的学生有5万人左右。[4]全国共有159所高职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
自2016年始,中央和地方加快推进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国家级别的培训以国家卫健委和养老协会为主要组织单位,各省市的培训主要以卫计委牵头,医院、协会、院校、养老机构相互配合。培训名称以“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医养结合骨干业务培训”“医养结合照护师培训”“医养结合技能培训”“医养结合管理人才培训”为主,培训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医护知识与技能、养老服务技巧、健康管理、案例分析等方面,培训时长以2-7天为主,培训学员人数集中在50-150人。培训师资主要由医院背景的医疗人员、养老机构资深服务人员担任。虽然各省市在人才培训方面此起彼伏,培训人员不少,但培训却缺乏一定的连续性、系统性,缺乏培训效果跟进。
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医护骨干业务培训班多地开办。2019年5月20日-24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主办的“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医护骨干业务培训班”第一期在烟台举行,分别从“医养结合机构基本要求及服务流程”“医养结合机构康复服务内容及要求”“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内容及要求”等7方面进行了授课。目前,第二期和第三期培训班已分别在北京和西安结束培训,为医养结合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支持。
山东多地市推进医养结合机构人才培训。青岛、威海、烟台、泰安、潍坊、济南等地,积极响应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号召,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县)建设,“青岛模式”最为突出。
2019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中提到,“强化医教协同,完善培养模式,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机衔接。中高职院校今年扩大招生规模时重点增加康复、护理、养老、家政等专业招生数量,压减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优化调整医学专业招生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完善职称评聘等评价激励制度。”
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方面,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司负责人王晓君表示,在加强培训过程中,会把养老护理相关的专门人才培养列入到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目录中,落实此类人才培养相关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以及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相关政策,支持相关人才培养扩大规模。[5] 2019年9月底前,人社部将制定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鼓励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在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并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